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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
2024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定于11月21日至12月1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00至24日12:00。
(二)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00至24日17:00。
(三)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00至12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9日10:00至12月2日17:00。
特别提示:2023年10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7日公布,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2)。
特别提示: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一)新生报名
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确认相片后将无法修改。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照片上传验证等程序,完成正式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4)。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才能报考。
请考生按指引拍摄清晰的正面人像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4、5)。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提醒:1.相片人脸识别时,当尝试三次仍不通过后可选择人工审核方式提交(需补充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相片),等待人工审核。2.相片人脸识别通过后,将进行人工审核,若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点击“预报名修改”登录系统后查询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再次提交符合条件的相片后等待审核。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17:00前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现场正式报名点(见附件6)进行正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和现场摄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注:需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的旧考生,可通过已绑定的有效手机号码,从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找回准考证号”或“找回密码”找回。
2.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报考。
⑴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的旧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市招考办或各区招考办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3)。
⑵准考证信息里无照片的旧考生,请准备电子版照片(168*192,蓝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卡片式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办公时间到市招考办对外办公大厅自考窗口办理。
请考生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4.社会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考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考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
1.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
我市继续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我市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我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2.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2024年1月16日-1月19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7)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广东省居住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2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参加考试所在区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区招考办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gzszkb)和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粤考办〔2023〕12号)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doc
附件3:2024年1月自考广州市各区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
附件4:2024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doc
附件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docx
附件6:广州市自学考试现场正式报名点一览表(面向无法线上报名的考生).doc
附件7:广州市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地点一览表.doc
文章来源:http://gzzk.gz.gov.cn/zwgk/zwdt/content/post_9327137.html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本文标签:中山自考 考办公告 广州市关于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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